國家核安全局頒發(fā)紅沿河核電廠三、四號機組建造許可證
來源: 紅沿河核電公司
發(fā)布日期:2009-01-24
近日,國家核安全局發(fā)文《關于頒發(fā)遼寧紅沿河核電廠三、四號機組建造許可證的通知》,正式向紅沿河核電公司頒發(fā)紅沿河核電廠一期工程三、四號機組建造許可證。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jiān)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核電廠的安全規(guī)定及導則的要求,國家核安全局審查紅沿河核電公司提交的《核電廠建造許可證申請書》及其附件,提交的申請文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核安全法規(guī),遼寧紅沿河核電廠一期工程三、四號機組的設計原則以及與核安全相關活動滿足核安全的基本要求,已具備建造條件,決定頒發(fā)《遼寧紅沿河核電廠一期工程三、四號機組建造許可證》。
同時,國家核安全局要求紅沿河核電公司應按照《遼寧紅沿河核電廠一期工程三、四號機組建造許可證》規(guī)定的條件,加強質量管理,確保建造工程質量。
三、四號機組建造許可證的提前獲得,機組順利開工創(chuàng)造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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