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問核電】38.中國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電技術嗎?
來源:中國核電信息網 發(fā)布日期:2017-09-11
有,而且有很多項。所謂自主知識產權,是指在一國疆域范圍內由本國公民、企業(yè)法人或非法人機構作為知識產權權利主體,對其自主研制、開發(fā)、生產的“知識產品”(如計算機軟硬件、網絡信息產品等),及獲得許可購買他國或他人專利、專有技術、商標、軟件等所享有的一種專有權利,且需要通過國家有關機構的權利認定。從廣義上講,自己通過支付費用等形式買斷他人專利等知識產權,對其購得的智力成果享有自由支配和處分的權利,而不受原權利人的干涉,由此而生產的新產品,也可以稱之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
華龍一號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機型最值得驕傲的是中國擁有完整的自主知識產權。目前華龍一號已經獲得743件專利和104項軟件著作權,范圍覆蓋了設計技術、專用設計軟件、燃料技術、運行維護技術等領域,滿足了中國核電走出去的戰(zhàn)略要求。
高溫氣冷堆核電站和低溫供熱堆也是擁有多項專利和軟件著作權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中國技術。
CAP1400是在引進、消化、吸收AP1000的基礎上,通過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研發(fā)再創(chuàng)新開發(fā)出來的大型先進壓水堆核電機組,知識產權歸我國,根據(jù)AP1000引進合同約定,可以對外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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