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懇請釋放三門核電2號機組首次臨界控制點的請示》(三門核核安發(fā)〔2018〕277號)收悉。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jiān)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我局組織檢查組于2018年7月23日至26日對三門核電廠2號機組首次臨界控制點進行了例行核安全檢查(檢查報告見附件)。檢查結果表明,三門核電廠2號機組首次臨界前的準備工作按計劃有序開展,同意你公司在嚴格落實檢查報告提出的相關管理要求,并經(jīng)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jiān)督站確認滿足首次臨界先決條件后,可實施三門核電廠2號機組首次臨界。
你公司應嚴格按照技術規(guī)格書的要求進行機組首次臨界操作,保證機組啟動安全。如果啟動過程中發(fā)生影響2號機組核安全的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啟動操作,并及時向我局和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jiān)督站報告。
國家核安全局
2018年7月31日
抄送: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jiān)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蘇州核安全中心。
生態(tài)環(huán)境部辦公廳2018年8月1日印發(fā)